为保障全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确保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在疫情防控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依法严厉打击:
1、拒不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指挥部依法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通告、调度令等决定、命令的。2、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人员依法履行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交通管制等措施的;故意伤害医务人员,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毁坏医疗设施或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法从重处罚。3、故意堵塞道路交通,阻碍执行疫情防控任务的救护车、警车、公务车辆通行以及其他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的。4、串联、煽动、组织非法游行、集会、上访等扰乱疫情防控工作,在医疗机构、医学观察隔离场所滋事或扰乱其他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公共场所正常秩序的。5、明知已感染或者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故意与他人及不特定群体密切接触等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6、生产、销售伪劣防疫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的。7、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等扰乱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的。8、假借防疫名义发布虚假广告、组织虚假募捐,冒充医务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或以其他方式实施诈骗的。9、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含新型冠状病毒的医疗废物或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或导致传染病扩散的。10、非法行医,导致突发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突发传染病病人贻误诊治或者造成交叉感染等严重问题的。11、编造、散布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恐怖、虚假信息故意在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的。12、故意泄露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13、盗窃、诈骗、哄抢、抢夺、破坏、侵占、挪用涉疫防治救援物资、设备的。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涉疫违法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秩序。举报电话:0737一4293103。
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